10月23日,襄阳市召开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暨“断卡”行动联席会议,襄阳市公安局联合十九家银行、三大电信运营商共计对846名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、出借、出售银行账户、手机卡,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,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、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联合实施惩戒。
惩戒开办涉案银行卡人员550名
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
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并不得为其新开账户
惩戒开办涉案手机卡人员296名
一律关停名下所有手机号码,即使重新实名登记并经警方确认,每家通讯运营商也只保留一张手机卡供本人使用,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。
此次“断卡”行动将不设期限直至“两卡”泛滥被大量用于犯罪的被动局面彻底扭转
应该做什么?
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需要实名登记,不要贪图小惠小利,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U盾及手机卡,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,公安机关一旦查实,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警方提醒
1、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,绝对不能出租、出售、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(微信、支付宝等),否则将会影响到个人征信,还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、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,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,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,并及时处理。
3、如果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U盾、手机卡等违法行为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。
不要觉得与你无关
人人都有关系
来源:襄阳刑事侦查
编辑:汪嘉丽 校对:园园
责任编辑:刘力 曾春满 程钰
另据平安湖北:
11月1日,上海市公安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,按照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9〕85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9〕304号)等文件,对认定的朱*伦等382名涉嫌出租、出售、出借、购买银行账户(含银行卡)或者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(名单附后)予以联合惩戒,对上述人员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、支付账户所有业务,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。惩戒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。
10月10日,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“断卡”行动后,上海警方迅速部署开展“治两卡、端窝点”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服务的“黑灰产”,特别是针对涉“两卡”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。
截止目前,上海全市共端掉窝点51个,打掉“两卡”犯罪团伙15个,破案115起,抓获201人;查扣手机512部、电脑125台、GOIP设备7部;收缴银行卡246张、手机卡2026张,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。
在此,警方提醒广大群众:出租、出售、出借、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涉嫌违法犯罪;被纳入信用惩戒的,会给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麻烦。请广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,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,让自己陷入到不利局面。另外,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情况或线索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举报电话:
027-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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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材来源:平安上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