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西藏的一妻多夫制总是让许多人不解,比如夫妻如何同房?夫妻同房,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,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。在昌都调查,则有一种新的方法。有的家庭,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,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,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,如睡觉时兄弟不在,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。因每天在一起生活,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,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。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,不同的地方,不同的家庭,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。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,整齐划一。
藏族这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,在古代曾是女性中心社会!
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,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,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。
游牧部落,因为居无屏障,容易受外敌侵袭。
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,妇女与老弱则管理牲畜帐幕。
在婚姻制度尚未严格建立以前,这样社会的妇女,具有战胜一切的魔力!
为何呢?
缘由有三点:
(一)以性的关系,使男子颠倒。
(二)以掌握衣食资粮之关系,使全群男性无形中受羁勒。
(三)以乳哺婴孩之关系,博全群爱护。
这样自然形成为女性中心之制度。
因女性一般柔弱,缺乏控制多数的力量。
因此只有当其群体发展到十分盛大,常须与他族争战时,才会有男子势力崛起为王,改造为男性中心之社会。
假设这个社会长久沉滞于渺小、孤立、和平、幽静之中,那么此女性中心制度可能延续到很久。
在西藏冈底斯附近,是古代以女性中心的社会。
它实际上是隋唐时代女国。
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,多曾志述"女国",或称"东女国"。它的部位就在在现在的西藏境内。
"东女国"和苏毗王国
吐蕃时期(公元7-9世纪),昌都地区是著名的"东女国"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。
据《旧唐书》第一百九十七卷《南蛮西南蛮传》 记载:
"东女国,西羌之别称,以西海中复有女国,故称东女焉。俗以女为王。东与茂州、党项接,东南与雅州接,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。其境东西九日行,南北二十二行。有大小八十余城,其王所居名康延川,中有弱水南流,用牛皮为船以渡。"
我国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也称,今昌都一带为东女国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区还可以看到吐蕃东女国和苏毗王国文化的痕迹。
一妻多夫制在西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,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。
在一妻多夫的婚姻模式下,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,减弱大家庭的力量。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,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。
西藏一妻多夫制是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下形成的,主要存在于农区。西藏地处高原,可利用的耕地面积很少,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,小家庭的力量十分微弱,一妻多夫家庭则可以壮大家庭力量。在生活环境和文化都比较相近的喜马拉雅山南北两麓,很多地方至今仍存在一妻多夫家庭现象。
后来一个专门研究西藏的大师告诉我——
一妻多夫现在西藏只存在于昌都地区和日喀则的部分地区。
这些地区还有一个现象,就是有很多嫁不出去而独居的女子,但这些女子很多又有私生子,大概是多夫的家庭偷腥的结果——家庭对于这种行为似乎忍耐程度很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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